各潜在投标人:
现对潜山市慧儒科技25MW/100MWh用户侧储能项目EPCO(项目编号:H3GC25A08G004)相关内容澄清如下:
1.第二章“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.7.1”中要求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%,第二章“第7.7.1”条要求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%,请明确履约保证金比例。
回复: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%。
2.需业主提供供电局接入批复意见,以便我方按照供电局要求设计,确保项目设计和并网无误。
回复:目前暂无电网接入系统批复意见。在投标阶段,投标人结合自身经验和可研报告来设计接入方案。待确定项目中标人后,由中标人同电网公司沟通接入系统设计方案,并通过电网公司审核及取得批复文件。
******消防验收,可能导致储能电站用地面积增加。
******消防要求。
4.第二章“附录三注一”中注明若为联合体投标,要求业绩须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成员提供,第三章“评标办法前附表2.2.2(1)运维业绩”中注明若为联合体投标,业绩须由联合体中承担运维职责成员提供,请明确业绩提供要求。
回复: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。招标文件“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(业绩最低要求)”内容是对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的相关补充。若为联合体投标,资格审查业绩须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成员提供,运维业绩须由联合体中承担运维职责成员提供。
以上答疑澄清公告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如答疑澄清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,以答疑澄清公告内容为准。
******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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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