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。经认真研究讨论和企业自查,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。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,并按照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》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等规定,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,经认真讨论,形成验收组意见。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布,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。
一、工程基本情况
******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玻璃烫钻项目
******有限公司
******有限公司东门口)
工程总投资:1000万元
工程建设情况:已竣工
环评编制情况:环境影响报告表
二、公示时间
2024年6月27日-2024年7月21日
三、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