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****医院)小儿专用麻醉机采购(二次)成交候选人公示
******医院)******委员会于2023年9月14日完成评审,最终确定:
入围单位:******有限公司;
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:入围单位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,公示截止日期:2023年10月7日17时。公示期内,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,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。
1、服务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,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:
(1)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(2)被异议人名称;
(3)异议项目的名称、编号;
(4)异议事项;
(5)相关请求和主张;
(6)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;
(7)法律依据;
(8)异议应当署名,投标人(服务商)为自然人的,应当由本人签字;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2、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:
(1)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(2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;
(3)对其他投标人(服务商)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有异议但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(4)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。
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扰乱招标工作秩序,否则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。
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,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。
******有限公司
代理机构联系人:汪洋
代理机构联系电话:0551-******或******或******转6505